三亞一男子偽造駕照開車 被拘留20日罰款6500元
2021年02月08日 08:52  來源:南海網(wǎng)  宋體
馬某春偽造駕照開車被拘留20日罰款6500元。
馬某春偽造駕照開車被拘留20日罰款6500元。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2月7日消息(記者 利聲富 通訊員 張海哲)馬某春沒有駕照又不去報名考試,卻花錢在老家托朋友辦了一個假駕照。5日,心存僥幸駕車上路的馬某春被三亞交警逮個正著。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馬某春被罰款6500元,行政拘留20日。

  2月5日11時50分許,三亞交警崖州大隊組織交警路管員在225國道梅山路段開展春節(jié)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一會,路管員發(fā)現(xiàn)一輛瓊BE***9號牌的輕型普通貨車躲躲閃閃,形跡可疑,隨即依法對其進行攔截檢查。

  駕駛人馬某春(男,37歲)出示相關證件后,交警路管員發(fā)現(xiàn)該機動車駕駛證顏色發(fā)白、字體模糊,無防偽標識,存在偽造的重大嫌疑。經(jīng)公安網(wǎng)對比查詢,查實馬某春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

  在交警路管員的詢問下,馬某春承認自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個假證件是自己花錢在老家托朋友幫忙辦理的。

  馬某春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1款、第1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96條、《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8條相關規(guī)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對其合并處以6500元罰款,并處20日行政拘留。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