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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趦杉液ur攤位售賣被“綁價”的螃蟹
2023年04月18日 09:48 來源:南國都市報
培龍市場某攤位的捆繩稱重對比。(海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供圖)
培龍市場某攤位的捆繩稱重對比。(海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供圖)

  南國都市報4月17日訊(記者 蒙健 文/圖)4月10日至12日,?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計量科會同海南省計量所技術人員,對龍華區(qū)文華市場、火車頭萬人海鮮市場,秀英區(qū)秀英小街市場,瓊山區(qū)塔光市場、培龍市場等5個市場進行計量專項監(jiān)督檢查,重點打擊螃蟹過度捆綁、使用非法定單位計量器具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此次行動,?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共抽查電子秤457臺,檢查發(fā)現(xiàn),絕大多數水產攤經營者能夠做到誠信經營,將捆扎繩重量控制在螃蟹自重5%的合理范圍內。個別商販存在僥幸心理,存在螃蟹捆繩超重的情況。其中文華市場某攤位一標價360元/kg的螃蟹,重355克,塑料繩重10克,根據《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螃蟹的捆繩重量不得超過1克,已經超標;而在培龍市場某攤位標價160元/kg的螃蟹,標重255克,塑料繩重55克,根據《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螃蟹的捆繩重量不得超過1克,屬于嚴重超標。上述兩家海鮮攤位涉嫌螃蟹過度捆綁。

  記者了解到,根據我國《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稱重范圍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產品,負偏差不得高于5克,稱重范圍10千克的海產品,負偏差不得高于15克;經營者不得將包裝的重量計入商品的重量。執(zhí)法人員解釋道,如果螃蟹的價格高于100元/kg的話,當一只螃蟹的標重在500克內,捆繩重量不能超過1克;當一只螃蟹的標重在500克-2千克之間,捆繩重量不能超過2克;當一只螃蟹的標重2千克-5千克之間,捆繩重量不能超過3克。

  此外,檢查人員還發(fā)現(xiàn)檢查發(fā)現(xiàn),市場經營者涉嫌使用未經檢定電子秤4臺,涉嫌使用超期未檢電子秤2臺,涉嫌違規(guī)使用“市斤”秤1臺,執(zhí)法人員已將上述案件線索移交屬地監(jiān)管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編輯:李奧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