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傷保險待遇標準上調 最高增加194.55元
2021年07月08日 09:16 來源:中新網海南

  中新網海南新聞7月7日電(記者 張茜翼) 記者7日從海南省社保中心獲悉,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海南對全省工傷保險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等有關待遇進行調整,6個級別中最高增加194.55元。

  據(jù)了解,1-6級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調整標準不一。在現(xiàn)有基礎上調整增加的具體額度為:1級至6級分別上調194.55元、185.71元、168.02元、159.18元、150.33元、132.65元。其中,1-4級調整金額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5-6級由參保單位承擔調整金額,并負責調整發(fā)放。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不同等級,調整后的生活護理費月發(fā)放標準分別為3735.08元、2988.07元、2241.05元。另外,通知下發(fā)前職工生活護理費月標準高于調整后相應級別生活護理費月標準的,此次不作調整。

  同時,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也作了調整,即供養(yǎng)親屬月?lián)嵝艚鹪诂F(xiàn)有標準基礎上調整增加86.05元。(完)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