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出借銀行卡電話卡用于詐騙 萬寧警方查處133人
2021年04月11日 11:20  來源:南國都市報  宋體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4月10日訊(記者 張野 通訊員 王雷)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簡稱“兩卡”)是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件持續(xù)高發(fā)的重要根源,危害嚴重。

  2019年8月,陳某向萬寧市大茂鎮(zhèn)的蘇某良推銷辦理信用卡,陳某稱辦理信用卡需提供銀行卡并幫刷流水。后蘇某良的銀行卡被人用于電信詐騙。蘇某良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2021年1月,萬寧市的朱某姣的男友陳某磊稱其身份證丟了,不能辦理手機卡,讓朱某姣幫辦理一張手機卡,后該手機卡被人用以實施電信詐騙。朱某姣被處以懲戒,5年內不能開兩卡。

  2020年10月以來,萬寧市公安局根據(jù)省公安廳的統(tǒng)一部署,對“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全力開火,依法查處出售出借“兩卡”被不法分子用以實施詐騙的人員133名,其中行政拘留52名,罰款71名,簽訂保證書10名。

  萬寧警方表示,買賣、出借對公賬戶以及銀行卡、電話卡等是違法行為,將被個人征信報告記錄,影響貸款、支付業(yè)務,將依法受到拘留、罰款、懲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