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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出臺政策推廣新能源汽車
2024年09月04日 08:37 來源:海南日報

  本報訊 (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劉寧玥 通訊員符妙瑾)白沙黎族自治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日前出臺《2024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縣級財政補貼獎勵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對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購買并于2025年1月15日前在白沙初次登記上牌的新能源汽車新車,可給予2000元—8000元不等的獎勵,限量250輛。

  《措施》明確,在依法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能源汽車,在白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初次登記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所有人,且為本省戶籍或非本省戶籍在白沙機關、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參加工作且繳納社保繳費(五險)一年以上的,可以申報領取獎勵。

  新能源汽車獎勵實行總量控制,共250輛,其中省內縣外戶籍100輛,本縣戶籍150輛。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所有人,按照新能源汽車購車價格分檔進行一次性獎勵。屬于海南省內白沙縣外戶籍的,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每輛車獎勵2000元;價格在10萬元(含)至20萬元(含)的每輛車獎勵4000元,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每輛車獎勵6000元。屬于白沙縣戶籍(或符合一定條件)的,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每輛車獎勵4000元;價格在10萬元(含)至20萬元(含)的每輛車獎勵6000元,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每輛車獎勵8000元。

  對于依法注冊登記,且所售新能源汽車銷售額在該企業(yè)財務報表中體現(xiàn)的汽車銷售企業(yè),售出汽車在白沙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初次登記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每輛獎勵2000元,總額不超過30萬元。

編輯:李奧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