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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公開招聘44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023年03月22日 11:25  來源:萬寧發(fā)布廳微信公眾號

  海南省萬寧市2023年公開

  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第1號)

  為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貿港,經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充實到萬寧市事業(yè)單位工作,F(xiàn)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事業(yè)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4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附件1,相關專業(yè)參照附件2專業(yè)目錄。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專業(yè)要求;[研究生專業(yè)參考《國家教育部專業(yè)目錄(研究生)》、本科專業(yè)參考《國家教育部專業(yè)目錄(本科)》、?茖I(yè)參考《高等職業(yè)教育專科專業(yè)對照表》];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委培、定向及其他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8.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人員;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5)社會信用有不良記錄的人員、社會失信被執(zhí)行人、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或被認定為報考不誠信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網址及報名時間:

  報名網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報考人員可登錄上述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22日8:00-3月28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忌鷪罂己髴皶r登錄萬寧市人民政府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信息填報不全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3.上傳證明材料。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上傳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有二維碼標識)、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網址://zxgk.court.gov.cn/)、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等材料。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委培、定向及其他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證明上傳。

  4.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2023年3月22日8:00-3月28日17:00),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guī)定報名資格審核時間內(3月22日8:00-3月30日17:30)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系統(tǒng)將于規(guī)定時間內準時關閉。

  5.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的,請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報名資格審核表和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28日-5月6日,請考生留意萬寧市人民政府官網公告。

  因未達到開考比例(市級崗位開考比例為1:3,鄉(xiāng)鎮(zhèn)崗位開考比例為1:2)而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根據(jù)報考條件重新補報其他崗位,補報時間(4月2日9:00-4月2日15:00)。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6.聯(lián)系電話:0898-62230080;報名系統(tǒng)技術支持電話:0898-65373722、65351474、65338399。

  (二)資格初審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經網上初審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1.筆試。

  考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范圍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為準。

  兩個科目筆試連續(xù)舉行,所有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試題合訂為一個題本。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滿分均為150分。采取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總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計算方式如下: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3。

  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23年5月7日(周日)8:30-12:00,筆試地址詳見準考證。

  3.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

  本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具體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jù)筆試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劃定。

  4.資格復審。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筆試入圍人員統(tǒng)一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進入面試,并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

  5.面試。

  根據(jù)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招聘崗位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命題和評分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省內有資質的部門負責。本次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60分(即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6.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四)體檢

  考試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體檢人選,統(tǒng)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審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校或工作(待業(yè))期間現(xiàn)實表現(xiàn),包括報考人員的家庭情況、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的情況。

  (六)聘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對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應聘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等職能部門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及入編手續(xù)。

  (二)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給予辦理轉正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jù)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預算納入核撥,不沖減用人單位人員原工資及經費。

  (四)聘用人員在我市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在服務期內不得調出我市。

  五、紀律和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須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回避,同時嚴守工作紀律,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xiàn)象。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guī)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fā)現(xiàn)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之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所有階段(包括試用期)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南省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海南省萬寧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

  2.專業(yè)參考目錄

  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點擊此處查看附件

海南省萬寧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3年3月20日

編輯:李奧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