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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 不得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
2022年06月24日 07:54 來源:海南日報

  本報?6月23日訊 (記者梁振君)海南日報記者6月23日從省財政廳了解到,我省將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明確政府采購需求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實現(xiàn)政府采購項目績效目標,促進政府采購公平公正。

  政府采購需求管理,是指采購人組織確定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實施計劃,并實施相關風險控制管理的活動。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管理各項工作負有主體責任,應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guī)定做好采購需求確定和采購實施計劃編制,確保其符合法律法規(guī)、政府采購政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根據省財政廳披露的信息,采購人應當按照《辦法》規(guī)定將為實現(xiàn)項目目標的所有技術、商務要求列入采購需求范圍,確保采購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規(guī)范、含義準確,合理安排采購時間、明確分包要求、選擇采購方式和評審方法、擬定合同條款、確定驗收方案。同時,應當貫徹落實《海南省政府采購負面清單》,不得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確保采購活動公平公開。

  采購人在采購需求管理中,應當執(zhí)行政府采購政策,實現(xiàn)政府采購支持經濟社會發(fā)展目標。包括落實強制采購和優(yōu)先采購政策,支持節(jié)能環(huán)保(綠色)產品;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和價格評審優(yōu)惠政策,促進和扶持中小企業(yè)等;貫徹落實國家支持重大技術裝備和創(chuàng)新產品首購、訂購政策等。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