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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一季度對7家拒收現(xiàn)金的單位及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2022年05月13日 16: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財經5月13日電 13日,央行網站通報了2022年第一季度拒收人民幣現(xiàn)金處罰情況。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7家拒收現(xiàn)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2000元至4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停車場、保險公司、醫(yī)療機構等。

  人民銀行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xù)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xiàn)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xiàn)金的,人民銀行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xiàn)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提升服務、共同打造現(xiàn)金和諧流通環(huán)境。(完)

原標題:央行一季度對7家拒收現(xiàn)金的單位及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