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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4名干部嚴重違紀違法被處分
2021年12月26日 08:46 來源:東方廉政微信公眾號

  東方市委政法委原四級主任科員林攀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

  日前,經東方市委批準,東方市紀委監(jiān)委對東方市委政法委原四級主任科員林攀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攀壇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公款吃喝,私車公養(yǎng);違反廉潔紀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便利,在宣傳欄建設、宣傳品采購等方面,指使他人通過虛開發(fā)票等方式騙取國有財產;在地面硬化、援建公廁等工程項目中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好處費。

  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東方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林攀壇開除黨籍處分;由東方市監(jiān)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東方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城管大隊城南中隊副中隊長張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東方市紀委監(jiān)委對東方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城南執(zhí)法中隊副中隊長張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從事營利性活動,為謀求私利給他人送財物;多次利用職務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好處費,為他人違規(guī)建房提供幫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東開除黨籍處分;由東方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東方市四更鎮(zhèn)土地村黨支部原書記符國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東方市紀委監(jiān)委對東方市四更鎮(zhèn)土地村黨支部原書記符國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符國榮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職,致使村民騙取災后恢復生產資金補貼;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虛報插花地面積,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

  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符國榮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東方市四更鎮(zhèn)土地村委會原主任文光擁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東方市紀委監(jiān)委對東方市四更鎮(zhèn)土地村委會原主任文光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文光擁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職,致使村民騙取災后恢復生產資金補貼;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虛報插花地面積和人員,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

  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文光擁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