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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強化對在瓊流動人口應急救助
2021年11月18日 17: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1月18日電 (記者 尹海明)為適應海南自貿港人員進出自由便利的新形勢,海南將著力建設覆蓋海南常住人口、輻射流動人口、高效靈活應對突發(fā)公共事件的社會救助體系,加大流動人口的臨時救助力度,為來瓊務工創(chuàng)業(yè)人員解除后顧之憂。

  海南省社會救助局局長楊春光18日在海南省民政廳舉行的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新聞發(fā)布會上作上述表示。他說,根據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fā)的《海南省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方案》,海南將強化對在瓊流動人口的應急救助。在瓊旅游、探親、務工、訪學等流動人口,如遭遇交通事故、溺水死亡、突發(fā)重大疾病等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等遭遇特殊困難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情形,以及因突發(fā)公共事件、自然災害、寒冷高溫等極端天氣影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可向居住地或急難發(fā)生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申請臨時救助。原則一次性最高救助額度不超過月城市低保標準的6倍。

  同時,海南將提高臨時救助效能。健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可根據在瓊遇困人員相關情況,直接啟動“小金額先行救助”,事后補充說明情況。突發(fā)緊急情況下暫時無法核實的信息,可憑申請人誠信承諾“容缺救助”。豐富臨時救助方式,根據救助對象急難情形和基本生活需要,發(fā)放衣物、食品、飲用水等物品。

  海南省民政廳副廳長石清理在18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說,《海南省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方案》主要有五項創(chuàng)新:

  ——全面實施社會救助“放管服”改革。全省推行低保、特困、臨時、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審核確認制度改革,統一將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形成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審核確認、市縣民政局監(jiān)管的辦理模式,有效破解社會救助不可及、不便民問題。建立“調查+核查+抽查”多維監(jiān)管模式,確保審核確認權限下放“接得住”、“管得好”。

  ——促進提高社會救助精準度。一是推動銀行金融資產信息聯網查詢、建立流動人口跨省查詢通道,解決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查詢不全面的問題。二是建立社會救助失信懲戒機制,形成對誠信申報家庭狀況和財產的有效約束,從源頭上解決騙保問題。

  ——建立基于居住證的社會救助制度。打通縣域政策壁壘,海南戶籍居民,省域范圍內可自主選擇在戶籍地或憑居住證在居住地申辦各項社會救助;打通城鄉(xiāng)政策壁壘,適應城鎮(zhèn)化趨勢,海南省農村轉移人口,可憑居住證在居住地申請城市低保,避免戶居分離的群眾申請社會救助“兩頭跑”。

  ——發(fā)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回應困難群眾多元化救助需求,在救助方式上從資金物質為主,逐步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完善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政策措施,逐步探索為救助對象提供訪視照料、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等服務。

  ——創(chuàng)新發(fā)展急難社會救助。針對突發(fā)事件引發(fā)的困難,細化了急難救助的六種情形,并吸收了疫情防控的經驗,提出緊急情況下“先行救助”、“容缺救助”,著力增強救助的有效性、及時性。(完)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