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fā)通知: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
2021年10月20日 16:5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10月20日電 據(jù)教育部網(wǎng)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發(fā)通知實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動計劃,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首批擬組織150所高中和高校參與。重點任務包括普及校園急救知識、配備校園急救設施和開展應急救護培訓。將加強對校園常見的氣道異物梗阻等緊急救護,創(chuàng)傷出血與止血、關節(jié)脫位與扭傷等創(chuàng)傷救護,淹溺、燒燙傷、中暑等意外傷害,火災、地震、踩踏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救護知識普及教育。

  消息指出,為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wèi)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精神,加強學校急救教育,近日,教育部印發(fā)通知實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動計劃,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

  消息顯示,首批擬組織150所高中和高校參與,在校園內(nèi)配備相關急救設施設備與物品,并對學校教師、學生進行急救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研制急救設施設備配備規(guī)范(試行)和急救技能培訓方案(試行),探索校園急救技能證書開發(fā)試點建設工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急救教育經(jīng)驗做法,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強化急救教育。

  試點工作主要有三項重點任務。一是普及校園急救知識。建立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以主題教育為重要載體、以日常教育為基礎的急救教育推進機制。結合學校實際,加強對校園常見的氣道異物梗阻等緊急救護,創(chuàng)傷出血與止血、關節(jié)脫位與扭傷等創(chuàng)傷救護,淹溺、燒燙傷、中暑等意外傷害,火災、地震、踩踏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救護知識普及教育。鼓勵高校開設應急救護相關課程并納入學分管理。

  二是配備校園急救設施。試點校要參照有關學校衛(wèi)生工作標準、校園急救設施設備配備標準等,結合學校規(guī)模、環(huán)境、地勢、交通、建筑等實際情況,配備足用、實用、適用的校園急救設施設備。鼓勵有條件的試點學校逐步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器(AED)。

  三是開展應急救護培訓。各地要積極會同紅十字會、急救中心等部門,重點培訓試點學校校醫(yī)、體育與健康課教師、班主任等教職員工,鼓勵支持師生通過應急救護培訓取得相關證書。對取得救護員證書的校醫(yī)、體育與健康課教師、班主任等開展救護師資培訓,培訓合格的師資在軍訓期間等對學生進行防災避險知識普及培訓,提高學生避險、救護技能。

  同時,全國校園急救教育試點工作辦公室將統(tǒng)籌各方資源,支持各地開展試點工作。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