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一無癥狀感染者故意隱瞞行程被立案偵查
2021年08月07日 14: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7日電 據株洲市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消息,株洲市公安局6日發(fā)布警情通報稱,2021年8月6日,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依法對黃某竹(女,48歲,戶籍地:株洲市荷塘區(qū))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據通報,經初步調查,黃某竹7月30日被確定為密切接觸者,8月4日確診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防疫工作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時,黃某故意隱瞞7月27日到湘潭易俗河逗留,7月28日到荷塘區(qū)龍山寺祭拜的事實,存在傳播新冠肺炎病毒重大隱患。

  通報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guī)定,黃某竹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荷塘公安分局對黃某竹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