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柏青等2人被提起公訴
2021年04月28日 16: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宋體

  中新網4月28日電 據最高檢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北京市密云區(qū)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光輝、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柏青提起公訴。

  北京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光輝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北京市密云區(qū)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光輝(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北京市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光輝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光輝利用擔任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密云分局局長、原密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共密云區(qū)委常委、密云區(qū)人民政府副區(qū)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柏青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柏青(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柏青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柏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李奧迪